太和县推行乡镇政协工作常态化
发布日期:2020-08-17 浏览次数:2285
为切实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太和县出台《乡镇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工作制度》,规范乡镇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工作,推行乡镇政协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设立工作联络室。根据制度规定,各乡镇(开发区)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并提名为县政协委员,设立乡镇(开发区)政协工作联络室,并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做好本辖区委员联络及活动的相关服务工作。如出现人事变动由乡镇(开发区)党(工)委自行调整并报县政协备案。
明确召集人职责。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本辖区委员学习政治理论和统战知识,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组织开展“委员进社区(村)活动”,开展调研、视察和民主监督等活动,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组织本辖区委员应邀列席本乡镇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并对有关工作进行评议;积极配合做好县政协开展的调研、视察和文史资料征集等工作,协调落实辖区内政协工作联络室工作;加强与本辖区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做好沟通思想、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实行工作量化。按制度要求,各召集人应建立工作台账,根据县政协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形成工作总结。各召集人应广泛搜集社情民意,每季度上报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不少于2条,每年提交集体提案不少于1件。各召集人以政协委员为主体开展活动,可以适当吸纳当地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贡献和参政议政上有能力的各界代表人士参加。各召集人每年至少组织辖区内委员开展两次活动,委员人数较少的可联合县政协专委会或其它辖区的委员共同开展。
强化工作保障。为保障乡镇召集人工作开展,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按照分工联系指导乡镇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开展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和政府要重视和加强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工作,在乡镇(开发区)政协工作联络室、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提供便利,确保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县政协每年年底对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在政协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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