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部署做好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工作

发布日期:2021-01-06  浏览次数:3095

根据县委非公工委2020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太和县印发《关于做好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的通知》,部署做好全县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工作。

《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安排为2021年1月6日至1月15日,派出到县直单位所属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县直工委负责考核;派出到各乡镇(开发区)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县委非公工委派驻2个考核组负责考核。考核一般包括党建工作指导员述职、民主测评评议、查阅工作资料、个别谈话等程序。重点查看党建工作指导员走访日志、指导站建设情况及资料留存,所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党建工作指导员及党建工作指导站站长(副站长)到岗工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准确评判工作实绩,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通知》强调,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和党建指导员调整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不超过党建工作指导员总数的15%。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专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2020年年度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优秀”或评为先进,不予发放工作津贴,并责令派出单位进行替换。同时,党建工作指导员考核结果作为派出单位党建年度考核非公党建分值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县直工委及派出考核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派出单位要积极配合,对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确保考核质量。做好各项准备,党建工作指导员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详细梳理年度工作,考核期间未能及时提供佐证资料的视为未落实相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简报、报刊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派驻工作取得的成效。要注重遴选一批事迹突出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各党建工作指导站推荐1名在工作中涌现出工作典型,并上报事迹材料,县委组织部将择优选树典型。(组织部 李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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